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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云德董律师为您解读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0日

详细说明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
(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情节一般的,基准刑为拘役六个月;
(二)采用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三)采用暴力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四)对同一妇女强制猥亵或者侮辱,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三个月;
(五)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六个月。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一)聚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二)在公共场所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三)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对同一妇女多次强制猥亵或者侮辱的,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
【猥亵儿童的重处规定】猥亵儿童的,重处20%。
【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时,合议庭(独任庭)根据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综合量刑要素考虑,依*一百零九条量刑时,可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一百一十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说明:每个案件的*终判决结果是在确定相对应的基准刑之后,再根据“*高人民法院规定的各种从轻或从重处罚情节”,综合计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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