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东莞市博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生 先生 (主管)

电话:0769-28689565

传真:0769-28689565

手机:18813743378

一篇关于广州港进口清关新冠试剂检测盒所需的单证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9日

详细说明

抗疫三年,放开来的那么猝不及防,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成了硬通货。
很多同志都在问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进口的事情,没有抢到抗原的小优,搓了搓眼,整理了如下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1年12月29日海关总署发布了2021年第118号公告《关于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等疫情防控物资申报相关事项的公告》,该公告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等疫情防控物资进出口申报事项进行了并明确,并已于2022年1月1日实施。

01
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的商品编码
增列商品编号“38221900.20”,名称为“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检测试剂盒”;原编号“30021500.50”、“38220010.20”及“38220090.20”停止使用。

02
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的成交计量单位申报要求
成交计量单位按照“人份”申报,代码为“170”。

03
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的进口监管要求
(1)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属于特殊物品,需要接受海关的严格隔离监督。进口试剂前,需要申请进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批准书,并取得《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申请人通过海关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与分析系统,向所在地直属海关提出申请办理,有效期为12个月。
(申请操作流程请详见:
https://customs.chinaport.gov.cn/tswpwebserver/tswp/view/homepage)
(2)产品需要取处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阅。
(3)单一窗口申报需填报进口商检信息。
(4)海关不看经营单位药品经营许可资质,需要符合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
(5)产品要有合格证,上面要有生产日期
(6)可以提供厂家的执照, manufacturing license agreement、 检测报告 reporter detecting and analyzing、test report等资料 。

东莞市博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生 先生 (主管)
电 话:0769-28689565
传 真:0769-28689565
手 机:18813743378
Q Q:
地 址:中国广东东莞市南城街道华凯广场b座1210
邮 编:
网 址:http://lin18813743378.qy6.com(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