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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运返修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3日

详细说明

返修退运需要提交的单证包括
1、《退运申请报告》(#15920652883#)及有关情况说明;
2、收发货人双方签订的退运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3、已报关货物的原报关单正本、报关委托书,以及合同、装箱单、发票、载货清单等相关单证;
4、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退运的,应当提交质检总局审核合格的检验鉴定机构出具的原进、出口货物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
证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5、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退运货物,还应提交国税部门出具出口未退税或已补税的证明;
6、入境货物通关单、检验检疫证书(包括境外商检机构验证)及其他进口环节应提交的监管证件,如不具备,应说明原因;
7、其他海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
退运返修办理的流程
1、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向现场海关递交上述所列需要提交的单证;
2、现场海关经“三级”审核,直接决定是否接受申请,并且在《进、出口货物退运审批表》上予以批注;
3、予以接受的,海关完成相关操作;不予接受的,通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并且说明理由。
其他注意
1、以下退运货物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及出口关税;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进口货物自进口放行之日起半年内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可向海关申请延期半年),复运出境的原进口货物免予征收出口关税。
2、退运进口货物可以签发进口付汇报关单证明联,退运出口货物需要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须填报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
3、退运出口货物不得签发退税报关单证明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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