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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广告较之电视广告的优势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7日

详细说明

网络广告较之电视广告的优势
  广告制作片凭借着画面、音效、表演、色彩等元素以及在 电视网、互联网和多媒体上的广泛传播,广告后期制作片完全成为冲击力*强也*具独特魅力的广告。 我们以为广告制作要做到深入人心,广告制作片在现阶段的媒介中笼盖范围是比较广的、传播力度*强、影响力*大的主流媒介之一。它的特点是运动的、属于时空艺术的,将视听有机地融合为一体,表现力极其丰硕。不仅如斯,影视广告还具备着其他媒介所没有的上风,在世界各地,电视非常普及,早已进入千家万户。在中国,看电视成为老庶民必不可少的娱乐 糊口,是消费者*为青睐的媒介,使得讯息传播更能达到各类目标消费者。广告主深谙影视制作片的魅力,他们每年在电视或网络媒介上投入高达几十个亿的用度。我们不仅要关注电视还要更关注网络,网络为广告主提供了两个非比平常的上风:
  *一,电视与网络视频出色而又多样化的传播,使品牌价值得到了精彩的创意表现,唯美的画面、光鲜的色彩、流 畅的动作和动听的音效,所有这些因素都赋予了品牌令人高兴而由别具一格的表现。
  第二,影视制作片完成后,广告主可以用非常低的单位本钱将广告信息传播 给亿万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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