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上海经济开发区办事处

联系人:孙娟 女士 (经理)

电话:400-0218400

传真:021-33680176

手机:13331828960

合伙企业注册具体流程,上海合伙企业注册手续

发布时间:09月10日

详细说明

  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合伙人要求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资格证明: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shen份证复印件;合伙人为企业的,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合伙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合伙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民政社团管理部门确认的《非党政机关所办社会团体证明》;合伙人为工会的,提交区、县级以上工会同意投资的批准文件;合伙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不得作为合伙人的情形: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党政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党政机关主办的社会团体不得成为合伙人。
  党政机关所属具有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党政机关各部门所办后勤性、保障性经济实体(企业法人)和培训中心不得成为合伙人。
  被锁入北京市信用信息系统的“警示信息系统”的人员,在锁入期间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能担任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劳务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后应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等字样;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金山经济开发区市区办事处]
地址:上海徐家汇漕溪北路18号上实大厦3楼F座(近东方商厦,地铁1号线、9号线徐家汇站11号出口)
  24小时咨询热线:400-021-8400
  133 1197 0353

上海经济开发区办事处


联系人:孙娟 女士 (经理)
电 话:400-0218400
传 真:021-33680176
手 机:13331828960
Q Q:
地 址:中国上海徐汇区漕溪北路18号上实大厦3楼F座
邮 编:200030
网 址:http://jinshan111.qy6.com(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