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广州市中兴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生 先生 (知识产权顾问)

电话:020-37613619

传真:020-37613619

手机:13434273397

供应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及高新培育

发布时间:07月14日

详细说明

大力培育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
  1.建立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按照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基本条件要求,遴选一批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统一纳入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市科技创新委负责)
  2.对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支持。对纳入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的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其中,市财政与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财政分担比例为5:5,市财政与天河区、番禺区、花都区财政分担比例为4:6,市财政与从化区财政分担比例为8:2,市财政与增城区财政分担比例为6:4,市财政与南沙区、黄埔区〔含原萝岗区〕财政分担比例为3:7),给予每家总额60万元的经费补贴,自企业入库年度起3年内按照3:2:1 的比例分年度拨付,专项用于企业开展研发、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对入库的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鼓励建立企业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市财政按照相关政策予以补助。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不再享受补贴。(市科技创新委、财政局负责,各区政府配合)  (三)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3.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推荐我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享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培育政策和经费支持。(市科技创新委负责)
  4.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复审)申报。对在本方案实施期间,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即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并获得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每家20万元的经费补贴。同一企业不得重复享受此项补贴。(市科技创新委负责)
  5.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复审)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在本方案实施期间,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复审)的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其中,市财政与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财政分担比例为5:5,市财政与天河区、番禺区、花都区财政分担比例为4:6,市财政与从化区财政分担比例为8:2,市财政与增城区财政分担比例为6:4,市财政与南沙区、黄埔区〔含原萝岗区〕财政分担比例为3:7),给予每家总额10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由企业统筹使用。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建立企业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市财政按照相关政策予以补助。(市科技创新委、财政局负责,各区政府配合)
  6.对各区已出台相应的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配套扶持政策的,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资助。

广州市中兴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生 先生 (知识产权顾问)
电 话:020-37613619
传 真:020-37613619
手 机:13434273397
Q Q:
地 址:中国广东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836号东峻广场2座1604
邮 编:510080
网 址:http://qq1103779159.qy6.com(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