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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的时间和费用是多少

发布时间:11月13日

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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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英文:
Certificate of Origin used in FTA between CHINA and ICELAND

2014年7月1日,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企业可凭中国—冰岛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核准的原产地声明人可自行出具中国—冰岛自贸协定原产地声明。这是中国与欧洲国家签署的*一个自由贸易协定,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诸多领域。
据了解,2013年冰岛对来自中国的非农业产品征收平均约2.5% 的关税。其中,机械产品征收关税约2.4% , 纺织品征收关税约4.4% 。自协定生效之日起,冰岛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工业品和水产品实施零关税,占中国向冰岛出口总额的99.77%;中国对从冰岛进口的7830个税号产品实施零关税,占中国向冰岛进口总额的81.56%。双方最终实现零关税的产品,按税目数衡量均接近96%,按贸易量衡量均接近100%。

详情须知:
后发证书的签发
货物装运前申办的证书属正常证书;货物装运一年以内可以申办后发证书,申办要求同普惠制后发证书的签证要求,此时证书第十二栏加印“ISSUED RETROSPECTIVELY”字样。
更改证书的签发
证书签发后出口人发现证书错误可对证书进行更改申请。更改证书须提供原签发证书的正本,新旧证书应为同一批货物。新证的申报日期和审证日期应与旧证一致。旧证作废归档。
重发证书的签发
证书被盗、遗失或损毁,出口人可办理证书重发。办理时需提供原证书正本的复印件或第二副本,同时提供相关的商业单证的复印件,如提单、报关单。除“出口商的申明”栏目、“签证当局的证明”栏目外,重发证书各栏内容应与原证书一致;重发证书签发日期为实际签发日期;重发证书申请日期为实际申请日期;审核通过的重发证书由签证系统自动标注在“备注”栏注明 “原产地证书正本(编号_____日期_____)经核准的真实副本”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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