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长春路朗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李律师 先生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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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介绍

李伟东律师,男,1968年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1997年从事律师工作,先后在吉林国瀚律师事务所、吉林阳光博舟律师事务所执业。2011年创立吉林路朗律师事务所,现任吉林路朗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15年来,代理各类案件600余件 刑事诉讼案例
1、2002年,在中央政法委督办的吉林省吉港集团涉黑案中,为桑某某担任辩护人,辩护意见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桑某某被免于刑事处罚。
2、2010年,为李某某故意伤害(致死)案担任辩护人,辩护意见被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路朗律师 诚信合作 吉林省 行政诉讼案例
李伟东律师为马某某不服长春市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