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广州宇洛贸促会认证代理公司

联系人:李光盛 先生 (销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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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商会证明书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31日

详细说明

双抬头FORM B,产品原产地证明,双抬头FB,广州宇洛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经广州市工商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国际商会/贸促会、外经贸及海关总署批准成立的专业进出口服务公司.我们为广大没有进出口权及加工贸易合同的香港贸易公司,国内贸易公司和生产厂家提供优质、快速、高效的进出口物流、通关清关、原产地证,外贸单证认证及相关服务.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是根据《亚太贸易协定》的要求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证明文件,亚太原产地证书签发有利于进一步开拓东亚和南亚的市场,扩大与亚太贸易协定各成员国之间的经贸往来,促进亚洲区域合作。专家提醒各出口企业,要充分利用这一关税优惠贸易政策,积极申请《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使相关出口产品享受关税优惠待遇。我国已同其他发展中国家签订了4个区域性贸易协定,签发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签定《亚太贸易协定》的国家有: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老挝。
中国目前签发的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有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N证书)、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原产地证书,根据双边优惠贸易协议规定,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由出口成员方的政府机构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N证书)、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原产地证书,由出口成员方的政府制定的机构签发。成员方应将其签发原产的证书的政府指定机构名称及地址通知所有其他成员方,并提供改政府指定机构使用的签名式样及印章印模。
专业办理双抬头产地证,可O/B全国双抬头,不限制起运港,代办过期证,敏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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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宇洛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商检局/贸促会签证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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