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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办企业如何申请一般纳税人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1日

详细说明

专业代理一般纳税人申请-乐浩财务。
新办企业如何申请一般纳税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银行开户证明;
2、特种转帐贷方凭证(与银行开户通知单账号一致)及入资单;
3、房屋租赁协议、产权证(产权单位与租赁单位不一致的,要求产权单位写授权书,私人房屋附购房合同,产权证在办理中的须出具证明);
4、租房需复印房租(各区要求不同一般要求6-12个月);
5、外地法人、外地会计附暂住证;
6、企业购销合同及供货证明贴印花税;
7、公司员工上4或5险、8人以上、福利部门证明;
说明:

①所有表格上所填写电-话要求一律为座机电-话和手-机电-话;
②将法人身份证、其中任意一个股东的身份证、会计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企业公章、代码章
③实地核查时要求法人、股东、会计在场;打印企业从开业到检查日的银行对账单一式两份,并准备会计帐薄和原始凭证;新办企业30日内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超过时限按照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处理;
办理增值税所需材料公告
1、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书面申请的内容包括:
(1)开业日期;
(2)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和经营地-址;
(3)帐目设置状况,能否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4)财务人员状况;
(5)能否准确报送有关资料和申报纳税。
2、税务登记副本;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财务人员专业证书复印件;
5、租赁承包协议复印件;
6、开户银行帐号、银行开户证明;
7、经营场所证明;
8、企业上年度决算报表(新办企业除外);
9、分支机构未在本市办理法人登记的,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还需提供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证明;
10、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11、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临时(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正
1. 根据国税发明电{2004}37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一般应不少于6小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期满,应持以下资料向所在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受理待批文书窗口提出转正申请:
(1)书面申请报告;
(2)《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正审批表》;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本信息表》;
(4) 应交增值税专用账簿;
(5) 审批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认定审批表》;
(6) 认定期月报表、年报表 、辅导期届满当月报表及相关申报表 ;
(7) 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2、受理待批文书窗口受理申请,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由所在区国税局管理所核实,出具报告
3、所在区国税局转税科审批。
4、纳税人在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受理待批文书窗口领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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