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万享国际供应链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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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清关公司/上海开关免3C代理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5日

详细说明

港口清关公司/上海开关免3C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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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一)适用范围及条件解释
1.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物品
(1)国际组织指国际官方机构,如联合国(UN)、世界贸易组织(WTO)等,不是指跨国公司或跨国公司组成的某种利益集团(如跨国公司组成的协会、标准组织等),也不包含企业。
(2)报验时应提供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的正式公函或证明材料。
2.香港、澳门特区政府驻内地官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自用的物品
报验时应提供香港、澳门特区政府驻内地官方机构的正式公函或证明材料。
3.入境人员随身从境外带入境内的自用物品
(1)“随身携带”和“自用物品”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不包含在国外采购后在中国有关商店(如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取货的情况。
4.政府间援助、赠送的物品
(1)本款指外国政府直接用物品对我国进行援助和赠送时的情况,并不包括我国利用外国政府的援助资金所购买的物品。
(2)报验时应提供县以上政府机构的正式公函或证明材料。
(二)实施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的验放机构: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各口岸分支机构。
二、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
(一)适用范围及条件解释
1.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1)本款中的“科研”是对该产品进行研究、开发,以开发、生产出相关产品所需的产品,并不是指进行研究工作所需的科研器材,本款中所指“测试”是对该产品进行测试以获得测试数据或测试某一产品的部分性能所必须用到的该产品(如开发测试某一型号打印机软件所需进口的少量该型号打印机)。
(2)本款所指产品不得在境内再次销售或提供给普通消费者使用。
(3)本款所指产品的免办申请人必须是对这些产品进行研究、开发、测试的机构,申请人应证明其具有相应的研究、开发、测试能力并提供本次研究、开发、测试计划书/项目书。
(4)本款所指产品在厂家自我声明对其安全性负责后,可免于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或符合性证明。
2.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1)本款指的是从国外引进生产线后,需试运行或考核该生产线所必须的最终成品的零部件。
(2)本款所指产品的免办申请人必须是使用引进、使用生产线的工厂。
(3)申请时应提供引进生产线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引进生产线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入境货物报验单等)。
3.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零部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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