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济南高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海兵 先生 (总经理)

电话:0531-88687488

传真:0531-68659996

手机:13287759728

专*侵权认定原则有哪些

发布时间:06月29日

详细说明

法律依据与概念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专利法》五十一条*一款)

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是指被控侵 权人实施的技术具有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一项权利要求所记载的一项技术方案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

形式

字面侵权:仅从字面上分析比较就可以认定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相同。

上、下位概念:专利权利要求中使用的是上位概念,被控侵权物公开的结构属于下位概念,被控侵权物构成侵权。

从属: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不仅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而且还增加了新的特征,仍然构成侵权。

等同原则

法律依据与概念

专利法第五十六条*一款所称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是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等同特征是指与专利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

等同日

判定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中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是否等同,应当以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为界限。

济南高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北京市高界(济南)律师事务所投资的一家以专业人士为核心、专业人士执业为骨干、专业配套为基础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I396509II55专业从事知识产权维权打假等相关领域的事务。

济南高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海兵 先生 (总经理)
电 话:0531-88687488
传 真:0531-68659996
手 机:13287759728
Q Q:
地 址:中国山东济南市市中区顺河东街66号银座晶都1号楼803室
邮 编:250000
网 址:http://jngj01.qy6.com(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