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武汉市创业港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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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武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发布时间:05月27日

详细说明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
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持续进行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要求。同时,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
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二、关于四大定量指标:
1、自主知识产权数量:是根据企业拥有品(服务)核心技术相关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植物新品种数量来评判,当企业3年内拥有授权的的与主要产6项以上知识产权或有1项以上发明专利时可得满分30分;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是指企业的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或样机等的能力,当企业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总数达到
12项以上时,可得满分30分;
3、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指标:是对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的评价,当企业近3年内以上两项指标的平均增长率均在35%以上时,可得满分20分;
4、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从是否有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研发投入核算体系、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及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五个方面考核,当都具备时,可得满分20分。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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