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苏州博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 女士 (业务)

电话:0512-62370310

传真:

手机:15995813522

2015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

发布时间:12月30日

详细说明

2015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
经商园区国税局、园区地税局,决定开展2015年度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项目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基本流程
  1、企业享受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包括项目确认、加计扣除两个环节。园区内企业的研发项目,由园区科技部门进行项目确认,次年汇算清缴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加计扣除。
  2、企业当年存在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逐项进行确认。企业当年存在自行开发、委托开发、合作开发、集中开发项目的,按开发项目类别逐项进行确认。项目确认采取编号的办法,每个项目一个编号。
  3、立项或变更立项的研发项目,应在项目立项或变更立项当年申请项目确认;企业跨年度开发的研发项目,每年度需重新申请项目确认。
  二、项目确认基本条件及流程
  企业的研发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2007年度第6号公告),相关申报流程见附件。
  三、项目确认材料受理
  1、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9日
  2、项目确认材料受理地点:《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一式三份,交至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号窗口,经窗口盖章确认后上缴一份,企业自留两份。
  3、在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完成研发项目确认后,请企业于次年汇算清缴之前(一般次年3月15日之前),根据主管税务机关通知要求最终完成加计扣除工作。
  四、特别说明
  只要从事研发活动的企业都可申请加计扣除享受政策,并且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及资质认定均都要求均要求企业上年R&D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规定比例,研发费加计扣除是重要的佐证,请未来计划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人才计划项目、各类资质认定和园区本级科技创新项目研发补贴的企业,务必每年都要进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确认工作。
苏州博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江苏省成立最早的科技项目申报辅导机构之一。公司拥有一大批专业、敬业、高效、经验丰富的项目申报技术团队,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向超过1000家企业提供过项目咨询服务,深受客户的信任和喜爱,在业内也拥有很高的声誉和评价。
业务受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产品申报、科技项目、专利申请、授权申请

苏州博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 女士 (业务)
电 话:0512-62370310
传 真:
手 机:15995813522
Q Q:
地 址:中国江苏苏州市江苏省苏州市南环东路10号新联大厦北楼602
邮 编:
网 址:http://sycpc.qy6.com(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