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广东省东莞巨昇进出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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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化学品巨清关代理需要进出口的*选

发布时间:03月15日

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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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供材料:
(一)进口危险化学品

进口危险化学品,其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向报关地所属辖区检验检疫机构逐批报检;申报时货物品名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名称申报,报检时还应提供下列书面材料:

1. 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

2. 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3. 中文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的样本;

4.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所用包装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货物的包装型式、包装类别、包装规格、单件质量、包装标记等符合相关规定,并与报检货物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

2. 检验货物的包装方式、包装使用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3、货物包装上应加贴危险公示标签,并随附中文安全数据单。

(二)出口危险化学品

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向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名称申报,报检时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 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2. 《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

3.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4. 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当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5. 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6.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对出口危险化学品包装,如属于危险货物的还需按照危险货物相关规定提供《出境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符合危险货物包装的要求。货物包装上还应加贴危险公示标签,并随附中文安全数据单。

二、GHS相关表单编制联系方式: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报检时需提供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样本,出口危险化学品还需提供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如企业无法提供以上资料,需联系相应国家认可实验室编制相关报告,以下为两家相关检测机构联系方式(我省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相关报告的编制工作主要集中在这两家实验室,企业也可自行联系其他国家认可检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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