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东莞捷报进出口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小姐 女士 (业务员)

电话:0769-21661933

传真:

手机:

供应红酒进口报关

发布时间:05月19日

详细说明

产品召回承诺书、中文标签检验备案相关资料,必要时报检人还应提供: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需办理进境检疫审批手续的);
2、.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的检疫证书(有规定的动植物源性食品);
3、输出国(地区)官方的卫生证明文件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进口乳制品需提供输出国(地区)官方卫生证书)
4、相应的检测报告(标签上有特别标注含量或数值的);
5、.输出国(地区)所使用的农兽、添加剂、熏蒸剂等相关资料和检验报告;
6、输出国品质证书或质量保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申请品质证书的);
7、.国家质检总局与有关国家(地区)签订协议的,按协议规定出具的证明;

(4) 出具通关单,海关报关,出具税单,进口食品收货人缴纳关税增值税,海关放行,安排货物进境。

(5) 货物到达进口口岸后,商检局检务3(4)科对食品进行查验和抽样送检,商检查验后过海关通道,(海关如布控,则海关需要查验)

(6)查验放行后,货物应放到商检局认可的仓库存放,并加贴中文标签,(第二次进口可在香港加贴中文标签)

(7)送检结果出来后,合格的签发《卫生证书》,进口商/代理商/经销商/收货人获得合格的《卫生证书》后方可销售使用该批食品。不合格的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报检人要求索赔的,可申请出具不合格《卫生证书》。报检人应按照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1.官方原产地证书 生产国商会
2.生产国官方卫生证书 生产国卫生部门
3.生产商成份列表 生产商
4.生产商灌装日期证明 生产商
5.原包装标签样张一份 收货人
6.中英文标签样张三份 收货人
7.需要检疫生产商官方检疫证书 生产国检验部门
8.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资料

(三)进口酒类产品需要注意的事项

1.预报检文件审核,标签审核 标签若不符合规范,会导致多次往返整改标签
2.货到口岸报检验检疫 包装标签若与样张不符,会导致审核过的标签重新整改
3.货物抽样检验、核对货物包装标签 送检结果不达标,导致货物退港
4.货物辖区内仓储 在未取得检验检疫卫生证书之前,货物必须存放商检辖区范围内仓库不得销售与使用
5.加贴中文标签 货物入境后企业自行安排加贴中文标签
6.商检复查标签 加贴中文标签后,派车接送商检符合标签加贴规范,若标签不按标签

东莞捷报进出口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小姐 女士 (业务员)
电 话:0769-21661933
传 真:
手 机:
Q Q:
地 址:中国广东东莞市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2号丰硕广场2007
邮 编:
网 址:http://christina11.qy6.com(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