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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投资者并购内资企业 该怎么并购呢?

发布时间:08月06日

详细说明

一、所需条件:
1,被并购企业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外商投资目录;
2,被并购企业注册资金以及并购条件必须符合外经贸要求(具体询问我司顾问);
二、所需资料:
1,被并购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国地税证正副本、公司章程、股东构成信息、公章等;
2,被并购企业最近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被并购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4,外方投资者的证明文件:(1)、 香港、台湾、澳门公司提供公司注册证明文件(如香港公司的CI/BR/NC1(成立超过一年的则为AR1)的公证文件原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一份)香港公司是由香港的律师进行公证,台湾公司的公证机构是当地法院,澳门公司的公证机构是法务局的公证署。
(2)、 外国公司提供公司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资料必须包括公司注册号、注册地址、税号、股东资料、董事资料、经营范围(如有)及注册资本等资料)由中国驻当地领事馆或大使馆认证的原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一份。(3)、 港澳台居民提供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的公证文件原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签本人签字一式两份;外籍人士提供个人护照复印件由中国驻当地领事馆或大使馆认证的原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签本人签字一式两份。
注:部分国家如中国没有在当地设立领事馆或大使馆的,可先由其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后送到紧邻国家的中国领事馆或大使馆进行认证;
5,全体投资者开户银行签发的资信证明原件一份(抬头为广州有关政府部门,并述明投资者的名称、开户时间、账号、结余银码、户口活跃并无不良记录);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或签字一式两份;
6,并购各方关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被并购境内公司职工安置计划(可由我司编写样本);
7,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独资企业只报送章程)(可由我司编写样本)。
三、所需时间3个月~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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