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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郑州商标注册商标续展商标变更转让

发布时间:04月01日

详细说明

欧共体注册   
        
       一、欧盟商标 
    欧盟商标是指根据CTMR(欧共体商标条例)规定的条件获得OHIM(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注册的,在欧盟范围内有效的,用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记。 
 
    二、欧盟成员国
    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芬兰、希腊、奥地利、荷兰、爱尔兰、塞普勒斯,捷克,伊斯坦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维尼亚。 
 
    三、 欧盟商标的特点 
    1、 费用低。只须提交一份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的二十五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较之于在各个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费用大幅度减少。 
    2、 保护程序集中化。一件商标注册可获得欧盟二十五个成员国的保护,有关商标案件的裁决将在欧盟所有的国家得到执行。 
    3、 欧盟商标是一个单一的财产。它只能作为整个欧盟(而不是单独成员国)的财产被转让。但是,一些有地域限制或其它限制的商标许可,甚至只限定于某一特定成员国的许可,是可以的。 
    4、 已注册之商标可仅在一个欧盟国家使用。商标在欧盟任何一个国家的使用就足以对抗以未使用商标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 
    5、 享有巴黎公约优先权。同一商标用于一种或多种指定商品或服务名称,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后六个月申请共同体商标时,可享有优先权。 
    6、 已经在一个欧盟成员国公布的注册商标,在申请欧盟商标时,可请求优先权。 
    7、 一件商标申请*多可涵盖三个类别商品或服务,超过三个类别的,每增加一类费用须另外收取。 
 
    四、 欧盟商标的基本注册程序如下所述 : 
    1、 申请人向欧盟商标局或欧盟成员国商标局提出申请; 
    2、 欧盟商标局将申请内容通知各成员国的商标主管机关,以便在同一时间进行各国的商标审 查; 
    3、 审查通过后,进入三个月的公告。在这三个月里任何第三者可以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 
    4、 如果没有第三者提出异议,申请的商标可以在一年内获准注册; 
    5、 申请注册周期约 12-15个月。 
 
    五、商标检索
    由于欧盟商标注册涵盖的国家众多,导致潜在的商标异议人大量存在。因此,本公司极力推荐申请人在提出欧洲商标注册申请前,进行商标检索,以确定是否有与拟注册商标相同或太相似的商标已被第三者注册,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六、商标申请所需材料 
    1、企业名称、地址(中英文);
    2、商品/服务的国际分类及指定使用商品/服务清单等信息;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商标图样5份,要求清晰、纸张质量好。如是彩色商标,需递交1份黑白稿,5份彩稿;规格不得小于5cm×5cm,*大不超过 10cm×20cm;
    5、授权委托书(有本公司提供,但须由申请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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