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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公司法律顾问曹辉团队受让方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对其股权软让?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2日

详细说明

张家港受让方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对其股权软让?

张家港公司法律顾问曹辉团队:在一个公司的经营中股权是非常重要的,谁控股,谁就具有主导权,股权的转让并不像是小孩子随便给朋友东西的,股权的转让有些时候甚至还会关系到一个公司的存亡,对一个公司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股权转让受让方的条件。


  一、 张家港公司法律顾问曹辉团队:股权转让受让方的条件

  1、必须经合营他方同意,且取得合资企业董事会的通过,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无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的规定,就合资企业而言,无论是投资者之间转让股权,还是合营一方向合营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都必须经过其他投资者签字或者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即股权转让获得合营他方的同意;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合营他方对于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需要取得合营他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表示。

  2、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若干规定”的规定,合资企业的投资者股权变更必须经过审批机关的批准,审批机关为合资企业设立时的批准机关;股权变更的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其委托的企业设立时的登记机关。

  二、 张家港公司法律顾问曹辉团队:受让方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股权转让因受让方不同条件不同

  1、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只要转让方和受让方达成一致,此类型的股权转让是不受限制的,既无需征得其他股东同意,也无需召开股东会,公司可以直接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但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要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当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在股权转让方面,我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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