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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专业合同仲裁律师王跃龙谈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7日

详细说明

  上海专业合同仲裁律师王跃龙谈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很多企业和个人都会遇到资金不足的问,然后其他企业或个人借贷。在借贷担保合同中发生纠纷,我们如何去处理?下面就让上海专业合同仲裁律师王跃龙为我们家讲解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王跃龙律师,执业25年资深律师,硕士生导师。精通各类民商事案件,多次办理数额巨大合同纠纷案件,曾代理民事案件出庭*高人民法院。王跃龙律师在从事法律工作的二十五年间,承办了大 量的合同纠纷案件,涉及公司、证券、房地产、银行、涉外投资、股权转让、知识产权、劳动人事等各业务领域,具有非常丰富的法律服务实践经验。

  主要论著:《中国民法教程》,《票据法》

  代理案件(部分)

  1、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保证合同纠纷案(*高人民法院)

  2、上海乔丰有限公司银行借款、票据纠纷案(浙江高院)

  3、中国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车辆保险纠纷案(西安中院)

  4、欧倍德(中国)管理系统有限公司租赁合同解除纠纷案(上海*一中院)

  1、选择恰当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当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首先应及时协商解决。因为协商解决有利于维护双方的感情,有利于以后继续合作,而且协商解决简便、迅速、耗费少、便于执行,因而是一种常用方法。

  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构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利用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时,法院一定要及时、正确地审理案件,解决纠纷,不要久拖不决,以减少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损失,维护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的利益。

  2、注意解决借款合同纠纷的期限

  借款合同规定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在一定时期内履行,当借款合同出现纠纷时,也应该及时解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解决借款合同的纠纷有一定期限限制。其期限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不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其权利。因此,合同当事人,特别是贷款人在借款合同发生纠纷后,要及时解决,不要超过时效限制,使自己丧失胜诉权,从而遭受经济损失。

  4、在担保借款合同中,要注意,如果担保主体发生合并、分立等事项,应由变更以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借款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如果担保主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则按照其担保贷款的数额来确定承担责任的比例,而不应该互相推托,不负责任。

  5、借款合同发生纠纷后,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而不要以不合法的手段去处理。如贷款人不经调查擅自扣除他人贷款,借款人迟延还款或拒不还款,这样做只能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

  上海专业合同仲裁律师王跃龙对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如何解决的讲解就到此结束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随时咨询上海专业合同仲裁律师王跃龙法律服务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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